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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劳动法专栏 | 第 2 讲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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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一个常见的条款。它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确立长期劳动关系之前,有机会评估彼此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吗?


试用期条款并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则劳动者被视为无试用正式入职。试用期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纳入。

试用期的条款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写入合同文本,或者如果劳动者在书面劳动合同签署前已开始工作,需另行签订协议。


二、对于哪些劳动者不设定试用期?

1. 通过竞聘程序担任相应职位的人员;

2. 孕妇及子女未满1.5岁的女性;

3.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4. 在获得中等或高等学历后一年内首次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

5. 经选举担任有薪酬职位的人员;

6. 根据用人单位间协议,从其他用人单位处以调动方式被邀请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

7. 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人员;

8. 已在该用人单位处成功完成学徒制的人员;

9. 被派遣执行替代性社会服务的人员;

10. 在该用人单位处通过运动训练的运动员。

三、试用期一般是多久?是否可以延长?


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以下时限:

1. 六个月:适用于企业负责人及其副职、总会计师及其副职、分支机构或其他独立结构单位的负责人;

2. 两周:适用于签订合同期限为两至六个月的人员;

3. 三个月:适用于其他劳动者

劳动者因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原因缺勤的时间不计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若劳动者继续工作,则视为通过试用。试用期不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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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雇未通过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如果劳动者未能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有权在试用期届满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未通过试用期劳动者的解雇程序:

1. 用人单位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该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原因;

2. 书面通知应至少在解除劳动合同前3天送达劳动者

3. 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命令,劳动者需签字确认,若劳动者拒绝签字,则应在命令上做出相应记录;

4. 劳动者的劳动手册中注明解雇信息,并由负责管理劳动手册的人员签字,或将解雇信息录入就业信息(《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第66.1条);

5. 劳动者签名证实其在该用人单位处工作期间的劳动手册中的所有记录(根据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不为劳动者建立劳动手册的情况除外);

6. 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劳动者应收到:

在该用人单位处的劳动手册或就业相关信息(《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第66.1条);

关于解除合同前两个日历年收入数额的证明;

关于应付和已付的强制性养老保险费的信息;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全额工资结算,包括支付未休假期的补偿。

五、劳动者如何在试用期内自主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工作不适合自己,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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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人试用期有何规定


(一)外国人须具备必要且合法的证件

用人单位在雇用外国人时,包括在设立试用期时,必须确保:

1.外国人持有的授权文件有效,且不是伪造的;

2. 外国人不是非法移民,系合法居留在俄罗斯。且只有经检查后,才可以与外国公民签订劳动合同。


(二)与外国人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形式要求

1. 禁止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为外籍劳动者规定试用期。

2. 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外籍劳动者的试用期。


(三)与外国人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求

用人单位在与外籍劳动者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内政部提交通知,该通知系关于外国人被雇用或者被解雇的通知。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通知。


(四)外国人通过或未通过试用期的结果

1. 若外国人顺利通过试用期,其只需继续在相同的岗位和条件下工作(《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第71条第3款),且用人单位无需另行通知内务部。

2. 若外国人未能通过试用期且试用期考核结果不令人满意,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试用期条款在试用期届满后立即解雇该劳动者(《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第71条第1款)用人单位需再次向内务部提交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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